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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亟待引入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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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为农信社规范管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提供了非诉机制的新途径,同时还可有效降低农信社在信贷业务中存在的信用风险一般而言,农信社与借款人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后,传统的做法是聘请律师代理将纠纷诉诸人民法院解决,待胜诉后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客户财产收回贷款。在实际工作中,诉讼机制解决借款合同纠纷暴露出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效率不高,成本不低"两个方面。
作者 李男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5年第11期73-74,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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