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高校行政诉讼仍存在较多需克服的问题。在未来的高教行政诉讼中,对学生基本权利产生重要影响的考试评分或强制措施等行为也将被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之类。而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也不会再望"学术判断"而兴叹,法院亦可以对高校行为中涉及大学自治或专业判断的事项加以最低程度的约束。至于,对非学术性问题,法院更应积极进行独立地事实认定与法律判断,从而最终构建起一套严密的权利保护体系,使得学生权利不再湮没于特别权力关系之中。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16-20,共5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