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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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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9月)前言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立是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而确定的。目前,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依据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面积的大小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行政地位分别相当于省。
出处 《民族论坛》 2015年第9期5-17,共13页 Minzu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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