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200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的大部分国有企业完成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不仅有助于企业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促进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有利于企业消化历史包袱,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做好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可靠基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44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事先做好财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损失认定等基础工作,并就有关资产损失(收益)交易事项做好账务调整及纳税调整处理。为此,本文就清产核资中企业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财务管理及纳税调整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飨读者。
出处
《商业会计》
2004年第6期8-11,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