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于2003年9月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03年11月新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办法>中又指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根据上海的物业管理现状、物业管理特性与<条例><办法>的精神,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标准与相应收费问题进行研究成为必然.
出处
《上海建设科技》
2004年第3期46-47,55,共3页
Shanghai Construction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