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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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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林业局确定2004年为"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全面落实《种子法》和《河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按照国家林业局开展种苗质量年活动的要求,我省也为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具体方案。从本期开始我们将连续刊载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与行业管理、种苗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督、种苗信息化建设与社会化服务、种苗工程建设与监管、品种资源保护与品种审定、推介林木良种及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等关系种苗质量的各方面内容。欢迎广大读者积极投稿,介绍各地提高种苗质量方面的典型经验,探讨种苗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来稿请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信箱 Email:ruiji-a3001@163.com 或寄至:石家庄市仓安西路副99号省种苗站(在信封背面注明稿件),邮编:050081。
出处 《河北林业》 2004年第3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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