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的哥”遇劫身亡不算工伤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位出租车司机在出车过程中,被劫身亡。劳动部门不给确认工伤,理由是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不具有劳动关系。老父亲怎么也想不通,他的儿子身上还带着出租车公司发的工作证,怎么就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呢?于是,他将广州市劳动局告上法庭,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其请求。
作者 闫晓光
出处 《出租车之家》 2004年第7期19-1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