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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村务民主听证中的四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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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一些地方开展了村务民主听证试点工作,要求村务重大事项和村民切身利益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并将其纳入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程序,这无疑是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但是笔者认为,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和纠正以下4种倾向,确保村民自治活动依法健康发展。
作者 张孝敢
出处 《乡镇论坛》 2004年第227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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