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现有的税收制度形成了较大的冲击。本文着重阐述电子商务而引发税收管辖权的问题。电子商务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技术特性,动摇了居民身份的定义及其判定标准,从而导致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有了一定难度,使得居民管辖权形同虚设;并使各国对所得收入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也发生了争议,弱化了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此外,跨国电子商务产生与发展又有新的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避税问题的产生。我国应采用基于消费者的税收管辖权模式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并制定有关税收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37-42,共6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