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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产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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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宪法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建国以来我国宪法所确立的财产权制度的全面补充和重大完善,从而为非公有制经济产权的法律保护提供了宪法依据,这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作者 王保国
出处 《新东方》 2004年第6期47-50,共4页 The New Or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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