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国公司治理改革的重点是董事会的改革。而董事会改革的重点和目的则是加强其独立性。但独立性只是董事会有效发挥治理功能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研究表明 ,改革后的董事会是否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仍然是不确定的。我国的公司治理改革已进行多年 ,特别是实施《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后 ,董事会独立性提高。文章通过对 2 0 0 2年末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的研究发现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公司绩效间不存在显著关系 ,独立董事制度仍有待完善。
出处
《经济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123-12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