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大型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都设有中央消防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并设有消防控制室,在新编(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对消防部分比老版(2000年版)增加了许多强制性条文,充分说明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然而,许多施工图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概念摸糊,条理不清,系统图与平面图不对应,各专业之间的设计不协调,漏项太多,设计很不完善,许多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得不到落实,其中不乏强制性条文。其结果是对消防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及相关专业的消防工程的施工起不到控制和指导作用,造成事故隐患。本文就如何全面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设计完善的消防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作一浅析,供大家参考。
出处
《电工技术杂志》
2004年第5期1-6,共6页
Electrotechn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