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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能以我再婚为由不给我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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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律师同志: 我是一个退休的老职工,今年68岁,老伴在5年前去世.我经人介绍认识了李老师,她的老伴也去世多年,儿女多不在身边.我们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以后,感觉挺好,我们想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顾,可是我们的儿女对此事不太赞成.
作者 李德勇
出处 《中国农村科技》 2004年第7期43-44,共2页 China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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