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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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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采用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特点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缴税人的整体利益,可采用以下纳税筹划措施: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4年第7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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