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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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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1期37-3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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