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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遭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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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发煤矿是D市生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煤矿,2003年生产原煤60万吨,销售收入7100万元,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应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71万元。2004年1月,D市国土资源局先后3次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告知新发煤矿限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但该矿对此置若罔闻,分文未缴。
作者 甄成
出处 《黑龙江国土资源》 2004年第7期23-23,共1页 Heilongjiang land and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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