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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偷漏国家税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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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渠道,其政策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国家税收法规对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明文规定,其计税额应包含工程所用一切原材料、其它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不论其由甲方、乙方还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也不论结算与否。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规也明确规定,构成工程造价的材料、设备应该计税。
机构地区 杭州市审计局
出处 《浙江审计》 2004年第8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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