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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不征税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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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期以来,部分地区违反税法和全国统一规定,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不征税项目的适用范围,违背了依法治税的原则,不利于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对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33-34,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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