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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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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持和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尽量降低“禽流感”疫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04]17号)精神,现就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个人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34-34,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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