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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奖励举报安全隐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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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2月21日至5月15日)举报火灾隐患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奖励分为两等10级,举报较大和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奖励金依次为1 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级。对同一火灾事故隐患,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用于火灾事故隐患举报的奖励资金,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
作者 夏晓
出处 《中国消防》 2004年第4期30-30,共1页 China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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