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资委“手令”与六亿贷款的命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个只剩空壳的国有企业济南化纤总公司被判承担工商银行六亿元债务,而由该企业的优良资产通过债转股成立的新公司——济南正昊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却免于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作此判决的依据是国资委出具的一纸公函。于是,一场政策与法律的博弈就此展开……
作者 张衍阁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法人》 2004年第7期90-94,共5页 Faren Magazi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