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硕士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尽管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不同,但是两者的教育层次相同。那种认为法律硕士不如法学硕士,甚至不如法学学士的观点是错误的。为了更好地发展此种形式的硕士生教育,必须解决宣传、招生、培养及毕业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
出处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143-144,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