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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03年我国税收政策有哪些主要调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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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04年起,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实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2.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低丰度油田,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3.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上业等行业。
作者 谭珩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18-21,共4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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