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与解决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外观设计兼具作品和工业产权的特点,这使得其不可避免地受到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双重保护。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之间的冲突与生俱来。解决这种冲突,当事人可以选择司法途径或行政途径。笔者认为,著作权人可直接依法请求法院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无效。在司法途径中,司法人员首先要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其次,应结合“三段论”和“二步法”进行侵权判定。笔者还认为。以法律形式将著作权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固定下来,有利于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作者 余晖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20-25,共6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13

同被引文献3

  • 1王静,夏伟.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的权利冲突与解决[EB/OL].http://www.courtwind.org/xsyd/fxyj_view.aspid=379.
  • 2郑成思,孟祥娟.版权侵权认定[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6:12,151-152.
  • 3郑成思.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定位.民商法学,2005,5:89-8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