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停止执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部分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10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停止执行。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4年第6期27-2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