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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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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改现行对土地征税为对进入商品市场的农产品征收商品税,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并且按照国家惯例,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者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税收翻度改革的主要内客是:将农业特产税并入农业税;将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7%,并对进口农产品按17%征收,每年减少增收20%的农业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恢复征收增值税,逐步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农产品加工行业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从长远来看,要建立农业生产单位所得税制翻,逐步创造条件统一城乡房地产税制。
出处 《新农业》 2004年第7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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