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用行政执法权保护商标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主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商标权益的纠纷。多数发达国家将商标权作为一种“私权”看待,主要依靠商标所有人自诉来解决冲突,维护其自身权利。他们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表现在利用双边贸易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严重假冒情况予以经济制裁,以及加强完善该国海关的边境措施等方面。
作者 王红
出处 《商业文化》 2004年第5期37-38,共2页 Business Cultu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