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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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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严禁着渔业行政执法制服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二、严禁无法定依据或不开具有效票据处罚、收费。 三、严禁索要、收受管理相对人钱物。 四、严禁私分罚没款和罚没物。 五、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管理相关证书及证件。
出处 《中国水产》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20-20,共1页 China Fish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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