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 ,政府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进行了大量投入 ,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对国家宏观经济增长、促进“三农”综合性、链动式发展 ,都起到了应有的物质生产力和制度性建设作用。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承揽中 ,由于主要是具有垄断性相关行业的国企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角色进入 ,在一些建设项目中或多或少存在着对农民进行摊派等不公平待遇处理的问题。政府和企业各自应在相应的权利义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不能强加农民意志 ,更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即使农民意思自治地参与 。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87-90,94,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