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电站设计工作中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是项目决策重要的基础工作。结合东北地区北部牡丹江干流下游莲花水电站设计,探讨了关于水电站单独核算与网局统一核算方法以及某些评价参数问题。以网局为核算单位,1990计算水平年售电单价在原有基础上只增加0.002元/(kW·h),莲花水电站的偿还能力即能得到保证,预计到2005年仅增加0.0015元/(kW·h)。随着利用外资建设的电力工程的增加,应逐步引入国际上通用的评价参数,以便供投资者了解企业盈利能力,供债权人了解贷款的安全和偿还能力。
出处
《东北水利水电》
1993年第4期28-30,3,共4页
Water Resources & Hydropower of Northeas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