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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何须“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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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职务就有责任,有职务者必须负起与职务对应的责任。但近几年,不少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时兴签订工作责任状,似乎不签订责任状,工作就无章可循,无据可查,也不必对工作“负责任”了。于是乎,什么反腐倡廉、计划生育、植树造林等名目繁多的各种责任状便应运而生。仔细研究这些责任状的内容。
作者 许书琴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4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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