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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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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购置住房(按揭)贷款共性用途: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基本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2.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行或贷款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4.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额度:发放的贷款数额≤80%×实际购房费用总额或者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选低者)期限:≤30年利率:贷款期间如果利率不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表执行;贷款期间如果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申请须提供资料:1.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
出处 《大众理财顾问》 2004年第8期66-69,共4页 FINANCIAL PLA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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