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采取了渐进式改革的方式 ,由于国有企业是改革初期经济增长的主力军 ,政府只能建立国家银行体系为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随着改革日渐向纵深发展 ,应当改变原有的融资倾斜政策 ,而且 ,目前解决民营经济的融资难的措施作用有限 ,从金融制度变迁的角度看 ,也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内部的金融制度安排才是有意义的。因此 ,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对金融制度的变迁有巨大意义 :可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体系和金融市场的层次性 ;有助于化解金融体系中长期积存的风险 ;促进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 ;可以引导一些地下金融活动转为地上。
出处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31-35,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finance and economic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