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上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 ,并要求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应给其相应的“实惠”作为“交换”条件 ,从而真正把自首从轻、坦白从宽的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落到实处 ,使我国的自首、坦白制度具有实实在在的感召力 ,这也是遏制与减少刑讯逼供的有效方法之一。为此 ,法律应借鉴西方“辩诉交易”制度 ,赋予侦查人员一定的“控辩交易”权和自由裁量权 ,通过机动灵活的谈判“交易” ,使控辩双方均感受益 ,从而达到既减少刑讯逼供又能使犯罪得到基本惩罚的目的。
基金
公安部科研资助项目 (9932 0 33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