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对这种损害 ,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现有的《国家赔偿法》尚没有明确这一点。因此必须首先对行政不行为违法的涵义作出界定 ,同时要明确实现行政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责任的价值 ,以及如何实现行政不作为违法国家赔偿的责任。肯定该种责任 ,使之有法可依 ,对于完善行政立法 ,健全国家赔偿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66-69,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