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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也享有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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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个12岁的女生,长得活泼可爱。最近出了一桩怪事,某杂志的封面刊登了我的大头彩照,而我和父母事先都不知情。经向杂志社了解,原来是摄影记者叶某拍摄和投给杂志社的,叶某因此还获得了一笔稿费。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初中生必读》 2004年第7期12-13,共2页 Required Reading for Junior Middle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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