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庄秩序的生成具有二元性,一是村庄内生,二是行政嵌入。前者是以村庄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状态为背景,经过农村社会自身的理论推测和共同实践而固定下来的,能为大多数村民接受的"恒常"行为准则及由此形成的状态。简言之,就是村庄内部自发出现的态势和指导村民的行为准则。后者是一种外部力量干预,它的权威来源于中央政府的授权或制度建设。就中国的历史而言,在乡村场域中,国家的行政嵌入远远晚于村庄内生秩序,但在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的强制下,它却在与内生秩序力量的博弈中逐渐取得主动。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24-126,共3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