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我国中央银行的职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事实上在较早前央行与银监会分设以后,中央银行总行的职能转换步伐就已经加快,从一年多来的情况看,总行的运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回归到央行的本来面目,取得了很好的宏观调控效果。但如何发挥央行分支机构的职能作用,仍然是一项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三大中心”,凸显工作职能的设想和建议。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8-11,共4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