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是现代民法公认的基本原则 ,但二者既能比肩而立 ,自然存有差异。通过对二者内涵和规制方式的考察 ,文章认为 ,作为民法中的道德性和公义性条款 ,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在内涵上存有模糊交融地带 ,在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上具有一定的功能重合。但在规制方式上 ,二者却又存在重大差异 ,就现代民法规制方式的整体而言 。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246-250,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