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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学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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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社团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学会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团法人,应能自筹资金、自主经营。但从目前省(市)级学会状况看,真正能很好地坚持独立办会原则的学会并不多。挂靠在部、委办、局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某些学会独立办会、民主办会的情况相对较差。有的基本成为行政职能部门的附属机构。
作者 张诗德
机构地区 重庆市科协
出处 《科协论坛》 2004年第8期25-26,共2页 Science & Technology Association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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