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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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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做好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核定工作,确保学校教学正常运转,自治区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全区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 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的开支不包括在内。 通知对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初中教学班在6个以上,小学教学班在4个以上)的综合定额标准(见表1)及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学点(初中教学班在6个以下。
出处 《内蒙古财会》 2002年第10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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