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辩论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奉原则,它贯穿在民事诉讼全过程。但由于我国辩论原则过于笼统和空洞化,使得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对法官的判决不能产生拘束作用,对他们相互之间也不产生拘束作用。这妨碍了诉讼公正,导致法官滥用权力。因此对辩论原则应予完善,使当事人的辩论对法院和法官形成制约,确保诉讼公正。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