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刊江区农村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宏观上缺乏政策指导,微观上复杂问题较多的情况下,大胆进行的探索。为真正落实“政事分开”、“办管分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能,防止“一卖了之”,邗江区适时在乡镇实施了“医防分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院长资格准入”、“会计委派”、“职工工资总额控制”、“医疗质量监管”、“医疗风险投保”等几项制度,提高了卫生院运行质态,巩固了改制成果,推进了农村卫生工作发展。
出处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97-99,共3页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