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已存在几十年 ,它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十分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确实存在不少缺陷。表现在 :一、劳动教养的性质模糊不清。二、劳动教养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三、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过于狭窄。四、劳动教养适用的标准不统一。五、劳动教养期限设置不尽合理。六、劳动教养审批程序过于复杂。可从对劳动教养的性质定位、取消地域限制、确定适用对象、调整期限、简化审批程序、取消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机构等六个方面对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进与完善。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62-64,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