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防犯罪是刑罚威慑的主题。因此,了解刑罚威慑的运行规律成为刑罚威慑理性化的需要。在现实中,刑罚威慑的预防效应最终要通过社会个体的意志选择来实现,但是,社会个体、刑罚威慑与社会环境的系统存在形式,决定了社会个体在犯罪与否的意志选择过程中并非由刑罚威慑这一单一因素所支配。从系统论和博弈论的角度看,刑罚威慑预防犯罪效应的形成除了受社会整体环境影响以外,还有赖于社会个体与刑罚威慑系统是否具有耗散结构的特性以及这两个系统内各种要素的配置。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27-133,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