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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下”保护煤柱设计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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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下”保护煤柱设计是矿井设计中的一部分,1987年新颁发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20条规定“对于必须留设保护煤柱设计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保护煤柱边界一般用移动角按垂直剖面法、垂线法、或数字标高投影法圈定”,其中前两种方法均见于1955年原燃料工业部颁发的《地面建筑物及主要井巷保护暂行规程》.“三下”
作者 潘缉义
出处 《煤矿设计》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7-1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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