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网络著作权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研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而一般地域管辖实际上被包含在特殊地域管辖之中了,专属管辖也不适用于涉及计算机网络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因此,笔者将本文研究的问题转化为涉及计算机网络侵权案件之特殊地域管辖问题,也就是研究“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这两个联结点在计算机网络侵权案件中的适用问题。
作者 冯刚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2年第6期12-14,共3页 China Copyrigh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德国民事诉讼法》第32条.
  • 2《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46条.
  • 3《日本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 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编.《最新知识产权司法文件精选(一)》.中国标准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75页.
  • 5Eric Schneiderman & Ronald Kornreich,Personal jurisdiction and Internet Commerce, The New York Law Journal, June 4, 1997.

共引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