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2年开始,青海省长江、黄河源区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业务部门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宣传先行、加强监督、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了江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区内5州17县1市均成立了水土保持机构、制定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宣传、"三区"划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使江河源区水土保持工作步入正常发展轨道。提出了今后的发展思路。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16-17,共2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