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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消费税计算方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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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其他方面,应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4年第8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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