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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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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前,首先应进行清产核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再进行资产评估。所以在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经申报国资委核准后按程序和要求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作者 陆家伦
出处 《工业审计》 2004年第4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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